mRNA疫苗相關的心肌炎

mRNA疫苗有關之心肌炎

根據美國CDC統計:

mRNA疫苗有關之心肌炎

▪ 76% 第二劑施打後數日發生

▪ 男:女= 4:1

▪ 16-24歲較常見

▪ 預後良好

症狀:

心悸、胸痛、呼吸急促

大多數發生在第二劑接種後2-3天

▪ 疫苗注射後要注意甚麼?

有下列症狀時須盡早就醫,特別是在前兩個星期:

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

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

暈厥(昏厥)

呼吸急促

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

若無症狀可以繼續日常活動,不需要刻意避免劇烈運動。

但有任何症狀,即使輕微,仍建議不要劇烈運動。

本身有心臟病者,若在疫苗接種後出現新的症狀、或原有症狀惡化,應立即就醫。

▪ 有心臟病史的人,能否接種mRNA疫苗?

大部分心臟病史患者都可以接種疫苗: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穩定性心臟衰竭、心律不整、風濕性心臟病、川崎氏症、大多數先天性心臟病、和植入式心臟裝置者。

▪ 下列疾病患者需特別注意

發炎性心臟疾病,例如心肌炎、心包膜炎、心內膜炎

急性風濕熱 (急性期)

擴張型心肌病變,特別是病情不穩定,或常需要住院注射強心劑

複雜/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包括單心室 (Fontan) 循環,且情況不穩定

急性失償心臟衰竭

心臟移植患者

Reference:

https://www.cdc.gov/mmwr/volumes/70/wr/mm7027e2.htm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vaccines/safety/myocarditis.html

心衰竭合併心房顫動(AF in CHF)之治療

~~ Part 3

HF guidelines, ESC 2021

HF with AF 患者的處置與治療

AF病人發生HF臨床結果較好,相反的慢性HF病人發生 AF,其預後較差,包括腦中風與死亡率。

HF with AF 患者的處置與治療主要原則:

1、早期辨識潛在原因及治療誘發因素

2、HF的處置治療

3、預防栓塞事件

4、控制心速(Rate control)

5、控制心律(Rhythm control)

AF的心衰竭處置

早期辨識潛在原因及治療誘發因素,例如甲狀腺亢進,電解質異常,失控的高血壓,二尖瓣疾病,及感染。

AF引起的充血惡化,以利尿劑控制。充血緩解會降低交感神經活性和心室速率,並增加自發恢復竇性心律的機會。 AF的存在可能會降低或去除乙型阻斷劑的療效,並使ivabradine無效。 一些 HF 治療方式可降低發生AF的風險,包括ACE-I 和CRT。

預防栓塞

除非有禁忌,否則建議所有HF和陣發性、持續性或永久性AF患者口服長期抗凝劑。對於無嚴重二尖瓣狹窄和/或金屬瓣膜的AF患者,使用直接作用口服抗凝劑 (DOAC) 是預防血栓栓塞事件的首選,因為它們與維生素K拮抗劑 (VKA) 的療效相似,而且但顱內出血風險較低。

口服抗凝藥禁忌症的HF和AF病人,可以考慮給予左心耳封堵術(LA appendage closure)。

控制心速(Rate control)

  • 對於AF和HF患者,關於心速控制的數據並無定論。有些研究將靜息心速定於 <110 b.p.m,有些則定<80 b.p.m。在 RACE II,RACE及AFFIRM 的三篇研究分析中發現,較高的心速其結果較差。寬鬆的心速控制是可接受的初始治療方法。
  • 乙型阻斷劑對HFrEF或HFmrEF的安全性,因此可用來控制心速。如果使用乙型阻斷劑之後,或乙型阻斷劑之禁忌時,心室速率仍然很快時,可以改用Digoxin。因此,Digoxin也可被視為乙型阻斷劑的替代品。
  • 對於 NYHA IV級和/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靜脈注射Amiodarone可以用來降低心室速率。
  • 對於 HFpEF,缺乏證據證明任何藥物的療效。 RATE-AF 研究顯示,在持續性AF 和 NYHA II-IV 級症狀的患者中,比較Digoxin和Bisoprolol。與Bisoprolol相比,Digoxin在6個月時對生活品質 的影響相同,對 EHRA 和 NYHA 功能分級的影響更好。只有 19% 的患者其 LVEF <50%,因此可以考慮大多數患者作為是 HFmrEF或HFpEF。
  • 藥物療不佳,或心室速率控制不佳,而且不適合雙心室心律調節(biventricular pacing)或導管電燒術(catheter ablation)時,可以使用心室節電燒術(AV node ablation)。

控制心律(Rhythm control)— 心律復原(Cardioversion)

快速心室速率和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急性心衰竭,在考慮到血栓栓塞風險後,應緊急給予同步電擊(Synchronized Cardioversion)。儘管進行了最佳藥物治療,但仍應考慮心律復原(Cardioversion)以改善持續性和有症狀之AF。對於未接受口服抗凝劑長期治療且AF發作超過48 小時的患者,復律前需要至少 3 週的治療性抗凝治療或經食管心超檢查檢查,確認無心內血栓。

Amiodarone是心臟復律的首選藥物。其它抗心律不整藥物(propafenone, felcainamide, droedaone)對於HFrEF結果較差。Amiodarone可幫助心衰竭患者在同步電擊之後,維持竇性心律。

【補充說明 1】

  • Cardioversion一詞的中文翻譯實在很難。經查過相關翻譯資料,各種說法如下:

心律復原、心臟復律、心率調整、心臟整流、心臟整律、

Electric Cardioversion: 同步電擊(Synchrozied Cardioversion)、同步心臟整律,同步心臟整流術,電氣整流術。

  • 緊急狀況下的AF with RVR,我認為美國的ACC/AHA ACLS指引寫的條理比較分明。
  • 什麼情況下需要同步電擊?

治療心跳過快之病人,先依照其臨床表徵,生命跡象,及心血管功能的Cardiovascular Triads:血壓、呼吸、脈搏。及心律、幫浦、循環容積。將病人區分為「情況穩定」(Stable),或「情況不穩定」(Unstable)。

不穩定的AF with RVR之治療,以同步電擊(Synchronized Cardioversion)為優先。情況穩定之頻脈,則以藥物治療為優先。

有時候病人狀況並不是很明顯的穩定或不穩定,界於中間的灰色模糊地帶。因此有時單靠一兩項數據,並無法十足判斷病人狀況是否穩定。原則上,仍然以病人所有臨床表癥,生命跡象與數據,綜合起來分析判斷。如果認為「穩定」時,使用藥物治療後,仍需要積極觀察追蹤。如果病況不穩定,需要同步電擊時,如果時間與狀況許可,亦可先針對各種不同心律不整而考慮給予藥物治療,然後再同步電擊。

AF在緊急同步電擊之前要注意哪些事項,預先給予什麼藥物?

在電擊之前, 必需先檢查及準備下列各項:

  1. 皮下氧氣飽合度(SpO2 Saturation)是否正常?(>95%)
  2. 抽痰設備是否完備?
  3. 靜脈管徑是否通暢?
  4. 緊急氣管插管設備是否備妥?
  5. 如病人情況允許,電擊前先向解釋病情,並告知予以同步電擊治療。事先給予鎮靜或止痛藥物。有時,可考慮使用麻醉藥物。原則上,不要讓病人完全鎮靜而無法判別其意識與反應,因此使用之藥物劑量應酌量減少。

       (鎮靜止痛藥物包括:Diazepam、Midazolam、Barbiturates、Ketamine、Methohexital。麻醉藥物包括:Fentanyl、Morphine、Meperidine)

  • AF與血栓

AF的發生,如果超過48小時,就有可能產生血栓。如果沒有事先給予抗凝劑,就給予緊急同步電擊,很可能發生腦栓塞。

  • 但如果此時的病人已經口服抗凝劑超過3週,則可以直接同步電擊。
  • AF已經超過48小時,需要緊急同步電擊,而病人沒有服用抗凝劑時,可以當下給予Heparin 或低分子量的肝素(LMWH),Enoxaparin (Clexan)。劑量給法:

Heparin: 70 U/kg IV bolus, 然後以15U/kg/h IV drip. 靜脈注射後,立即產生效果,可維持1-2小時,因此還需靜脈滴注。

Enoxaparin (Clexan): 1mg/kg SC, q12h. 3-5小時之後產生效果

  • 同步電擊之後,Heparin/Enoxaparin需使用4週,然後改為口服抗凝劑。

Ref: European Heart Journal: 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2020, Vol. 9(4)349-357

AF導管電燒術

CASTLE-AF 研究持續性或陣發性 AF,LVEF <35% 和植入裝置(ICD 或 CRT-D)的患者中,將 LA 導管電燒術與藥物治療、速率或心律控制策略進行了比較。 主要終點結果與藥物治療組相比,電燒術組中發生全因死亡或HF住院少了38% (28.5% vs 44.6%) (風險比 (HR); 95% 置信區間 (CI),0.62; 0.43–0.87; P = 0.007)。此外,導管電燒術也減少了其他終點結果,全因(all causesof death)、心血管死亡,或惡化的HF。該研究表明,導管電燒術可以改善 HFrEF 患者的預後。另一個高度選擇的病人群組,其結果顯示全因死亡和藥物治療組為 20.7% vs 35.9% HF 住院治療。

CABANA及另外兩項前瞻性研究AMICA及AATAC 顯示,導管電燒術對患者症狀的顯著影響。AATAC研究顯示導管電燒術在 AF 復發(主要終點結果)方面具有優越性,同時還降低了計劃外住院率和死亡率。也顯示導管電燒術對LVEF有益。

至目前為止,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HF和AF患者使用抗心律不整藥物控制心律與心速控制的黃金策略。導管電燒術與藥物治療的隨機研究結果顯示症狀持續改善,而死亡率和住院率的結果是在相對較少的事件中得出的,無法推論出明確的結論。

心衰竭患者AF的治療建議

抗凝血治療:詳細閱讀~~

【AF補充說明 2】

Fig 3

AF 病理機轉

HF 合併AF 會增加中風、HF惡化住院和全因死亡率的風險。HF 可通過多種機制導致 AF,包括心房壓力超負荷和擴大、心肌傳導改變、適應不良基因表現和結構重塑(參考Fig 3)。

HF增加發生AF風險的機制是由於左心房壓力的急性和慢性升高。心房壓力增加和擴張會促進瘢痕形成和纖維化,最終導致傳導異常,包括心房傳導速度變慢和方向變異。由於心室率過快(RVR)、心房收縮喪失、心室填充不規則和心動過速誘發的心肌病變,導致AF使心輸出量減少房顫。

在 HF 中觀察到的神經激素、結構和超微結構的變化形成了一個有利於發生 AF和心律不整的環境。動物研究顯示,左心房擴大會導致心房有效不應期顯著縮短,而縮短此期會引發AF。這些相同的病生理過程也導致竇房結功能異常。(Fig 4)

AF可導失償HF,或者,它可能是發生HF的主要刺激因素。心房收縮不足和舒張時間不規則,導致左心房壓力升高、血壓降低、心搏輸出量和心輸出量減少。HF 患者體液平衡已經很差,加上左心房壓力升高,可能成為頻繁發生失償HF的主要原因。

左心衰引起的肺動脈高壓在AF比竇性心律更常見。 比較肺動脈高壓患者的AF與竇性心律時,AF的左心室(LVEF) 降低,左心房直徑增加,肺毛細血管楔壓升高。

雖然AF的重點通常是心房病理,但也可能是全身性疾病的症狀。如果 AF是由全身炎症引發的,那麼僅針對心臟的治療可能會導致更高的複發率。研究顯示,炎症是AF初始發展的觸發因素以及持續心律不整的因素。炎症是許多與HF和AF相關的合併症的共同特徵,包括高血壓、糖尿病、肥胖症和冠狀動脈疾病。慢性炎症最終導致結構和電生理重塑,從而轉變成AF (Fig 3-2)。

氧化壓力和隨後的心肌受損傷成為治療HF-AF 的潛在目標。預防心房顫動的statin類藥物治療試驗(SToP A, Statin Therapy for the Prevention of Atrial Fibrillation) 評估atrovastatin是否能減少心律整流(cardioversion)後AF的復發。研究顯示,幾個炎症指數(C-反應蛋白和白細胞介素-6)顯著減少,而其他的保持不變(腫瘤壞死因子-α和白細胞介素-1β)。因此,儘管statin藥物可能會減少某些炎症標誌物,但它們對導致AF復發的全身氧化壓力沒有影響。雖然觀察性研究顯示,statin類藥物治療可減少房顫,但隨機數據的綜合分析並未顯示益處。

AF 可通過心搏過速誘發的心肌病變直接推動LV功能異常和HF的發生。任何快速心律不整都可能導致心肌病,但AF是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最近的研究顯示,即使在 EF 恢復正常後,心搏過速誘發的心肌病對LV重塑仍具有持續的負面影響。患有這種疾病的患者是否心動過速條件下,變得明顯的亞臨床心肌病變。

HF-AF 亞型

迄今為止,大多數研究都集中在EF降低的HF (HFrEF) 背景下發生的AF。然但目前已知,正常EF的HF (HFpEF) 至少佔臨床HF的一半。AF在EF較高的患者中似乎更常見,但在所有類別的HF中,AF 和 HF 患者的不良事件發生率相似。HFpEF 和 HFrEF 易患 AF 的風險因素相似,包括糖尿病、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吸煙、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和肥胖。

References:

Heart Failure Guideline, ESC. European Heart Journal (2021) 00, 1-128

AF and HF by ESC statement : European Heart Journal: 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2020, Vol. 9(4) 349-357 https://doi.org/10.1177/2048872619894255

Heart Failure and Atrial Fibrillation, Like Fire and Fury. JACC Heart Failure Vol 7, No.6, 2019, 447-56

SGLT2i 糖尿病藥Dapagliflozin用於治療心衰竭

SGLT2i 除了用來降血糖,亦可用於治療心衰竭。在NEJM 2019的論文已提出SGLT2i 糖尿病藥Dapagliflozin臨床療效。

DAPA-HF (Dapagliflozin and Prevention of Adverse Outcomes in Heart Failure)

N Engl J Med 2019; 381:1995-2008

根據這篇研究,使用Dapagliflozin治療NYHA Fc為 II-IV 級之心衰竭。在安慰劑-控制組試驗中,除了原先的建議治療,又分為每天服用一顆 10mg Dapagliflozin 的控制組或沒有使用Dapagliflozin之安慰劑組,來觀察因心衰竭須住院或緊急的靜脈注射治療或因血管病因死亡。

研究樣本數:4,744位心衰竭病人

平均年齡:66歲

糖尿病佔了42%

女性佔了24%

平均追蹤時間:18.2個月(2017年2月到2018年6月)

研究對象資格:

  1. 有症狀之心衰竭(NYHA Fc II-IV)
  2. 左心室射出分率≦40%
  3. NT-pro-BNP ≥600 pg/ml (最近12個月住院者 ≥400 pg/ml,atrial fibrillation/flutter ≥900 pg/ml)

排除條件:

  1. eGFR <30 ml/min/1.73 m2
  2. 有症狀的低血壓,或收縮壓 <95 mm Hg
  3. Type 1 DM

研究收集之有效性、安全性及其他相關檢驗數值如下:

有效性:

1.主要指標結果: 心衰竭惡化及因心血管症狀死亡

2.次要綜合結果:

(1)心血管死亡或因心衰竭住院

(2)因心衰竭反覆住院次數及因心血管死亡

(3)KCCQ 問卷分數的改變

安全性:因發生藥物副作用而中 斷治療,例如:體液流 失(脫水)、腎相關副 作用、骨折、截肢等 等。

檢驗數值及其他測量:在過去 8 個月實驗數值的改變:

  • 糖化血色素數值(HbA1c)
  • 血容比(HCT)
  • 氮端腦鈉前體(NT-pro-BNP)
  • 體重變化

DAPA-HF 研究結果:

主要結果(Primary outcomes)

包括心衰竭的住院,門急診次數,及心血管死亡率。

  • 使用Dapagliflozin治療組:減少了26%因心衰竭的住院率或需要急診比率,及心血管死亡率。DAPA組: 16.3% vs 安慰劑組: 21.2%. (HR= 0.74; 95% CI, 0.65 to 0.85; P<0.001)

次要結果(Secondary outcomes)

  • 使用Dapagliflozin治療組:減少了25% 心血管死亡率或心衰竭住院次數比例 (HR = 0.75; 95% CI = 0.65 to 0.85; P<0.001)
  • 使用Dapagliflozin治療組:減少了18% 心血管死亡率
  • 減少了25%住院次數及心血管疾病死亡率 (HR=0.75; 95% CI, 0.65 to 0.88);
  • 腎功能惡化與任何原因的死亡率:兩組沒有差別

風險比率(HR, Hazard Ratio)

以年齡區分結果:

  • <55 years: HR 0.87 (95% confidence interval [CI] 0.60-1.28)
  • 55-64 years: HR 0.71 (95% CI 0.55-0.93)
  • 65-74 years: HR 0.76 (95% CI 0.61-0.95)
  • ≥75 years: HR 0.68 (95% CI 0.53-0.88) (p for interaction = 0.76)

以利尿劑使用區分結果:

  • 未使用利尿劑: HR 0.57 (95% CI 0.36-0.92)
  • Furosemide <40 mg daily: HR 0.83 (95% CI 0.63-1.10)
  • Furosemide 40 mg daily: HR 0.77 (95% CI 0.60-0.99)
  • Furosemide >40 mg daily: HR 0.78 (95% CI 0.63-0.97) (p for interaction = 0.61

依健康狀態比較:

使用KCCQ三等分的位數(tertile)問卷比較:DAPA vs 安慰劑組

  • Lowest tertile: HR 0.70 (95% CI 0.57-0.86)
  • Middle tertile: HR 0.77 (95% CI 0.61-0.98)
  • Highest tertile: HR 0.62 (95% CI 0.46-0.83) (p for heterogeneity = 0.52)

DAPA 比安慰劑組高出 2.3點 (p < 0.0001).

以糖尿病區分結果:DAPA vs 安慰劑組

  • Diabetes: HR 0.75 (95% CI 0.63-0.90)
  • No diabetes: HR 0.73 (95% CI 0.60-0.88) (p for interaction = 0.80)

以使用原本藥物區分結果:

Dapagliflozin及原本藥物

  • ACEI/ARB 達標劑量 <50%: HR 0.78
  • ACEI/ARB 達標劑量 ≥50%: HR 0.64 (p for interaction = 0.21)
  • 乙型阻斷劑達標劑量 <50%: HR 0.71
  • 乙型阻斷劑達標劑量≥50%: HR 0.44 (p for interaction = 0.76)
  • MRA達標劑量<50%: HR 0.71
  • MRA 達標劑量≥50%: HR 0.74 (p for interaction = 0.82)

以復發事件比較:

Dapagliflozin 及復發事件:DAPA vs 安慰劑組

  • 第一次事件發生時間: HR 0.75 (p < 0.0001)
  • 復發事件時間: HR 0.75 (p < 0.0001)

門診病人心衰竭惡化比較:DDAPA 11.1 % vs 安慰劑組14.3%  (p = 0.0003)

使用sacubitril/valsartan比較: DAPA vs 安慰劑組

  • 使用sacubitril/valsartan: HR 0.75 (95% CI 0.50-1.13)
  • 未使用sacubitril/valsartan: HR 0.74 (95% CI 0.65-0.86) (p for interaction = 1.0)

DAPA-HF Study解讀:

  1. 對於低心室射出分率之心衰竭,使用Dapagliflozin是有益的。
  2. 與安慰劑組比較,Dapagliflozin可以減少心血管死亡率及心衰竭事件。
  3. Dapagliflozin可以減少心衰竭復發,及改善心衰竭症。
  4. 這些效果無論在不同年齡,原本是否使用利尿劑,sacubitril/valsartan,是否有糖尿病,原本的健康狀況,都是有意義的。
  5. 沒有出現不良事件。
  6. 對於低心室射出分率之心衰竭的治療,Dapagliflozin是新方向。

有關Dapagliflozin:

使用禁忌:

(1) 對 Forxiga 嚴重過敏反應病史患者不可使用。

(2) 不可用於第一型糖尿病患、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治療。

(3) 重度腎功能不全、末期腎病(ESRD)、或透析病人禁止使用。

使用建議

(1) Forxiga 的建議起始劑量為 5mg 每天一次,隨餐或空腹服用皆可。在耐受 Forxiga 5mg 每天一次的病人,需要額外血糖控制時,劑量可增加至 10mg 每 天一次。

(2) 腎功能差 eGFR< 45 ml/min/1.732之病人不建議使用,且當 eGFR 持續低於 30 ml/min/1.732時應停用 Forxiga。

健保規定:109/5/1

含 dapagliflozin 及 saxagliptin 之複方製劑 (如 Qtern)(108/11/1、109/5/1)

1. 每日限處方 1 粒。

2. 限用於已接受過最大耐受劑量的 metformin,且併用 dapagliflozin 或 saxagliptin 治療至少 6 個月,糖化血色素值 (HbA1c) 仍高於 7.5% 者。

使用條件:(105/5/1)

(1) 原則上第二型糖尿病治療應優先使用metformin,或考慮早期開始使用胰島素。除有過敏、禁忌症、不能耐受或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的情形下,可使用其他類口服降血糖藥物。

(2) TZD製劑、DPP-4抑制劑、SGLT-2抑制劑、以及含該3類成分之複方製劑,限用於已接受過最大耐受劑量的metformin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之第二型糖尿病病人,且SGLT-2抑制劑與DPP-4抑制劑及其複方製劑宜二種擇一種使用。

(3) 第二型糖尿病病人倘於使用三種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仍無法理想控制血糖者,宜考慮給予胰島素治療。

(4) 特約醫療院所應加強衛教第二型糖尿病病人,鼓勵健康生活型態的飲食和運動,如控制肥胖、限制熱量攝取等措施。

(5) 第二型糖尿病病人使用之口服降血糖藥物成分,以最多四種(含四種)為限。

備註:本規定生效前已使用超過四種口服降血糖藥物成分之病人,得繼續使用原藥物至醫師更新其處方內容。

*目前台灣健保針對Forxiga的適應症除了第二型糖尿病之外,也新增了「預防心血管事件:用於具第二型糖尿病且已有心血管疾病(CVD)或多重心血管風險因子的成人病人時,Forxiga 可降低心衰竭住院的風險」

*治療心衰竭建議劑量為10 mg QD。

註:

  • SGLT2i:鈉-葡萄糖轉運蛋白2抑制劑 (Sodium-Glucose cotransporter 2 inhibitor)
  • NYHA Fc: 紐約心臟學會症狀分級
  • KCCQ 問卷:全名為 The Kansas City Cardiomyopathy Questionnaire 是可信賴、有臨床意義的自我評 量問卷,共有23題題目,包含生理限制、心衰竭症狀表現、自我效能評估、社交狀況及生活品 質,可作為心血管研究、病人自我照護及生活品質評量的參考。
  • NT-pro-BNP,全名為 N-terminal pro-brain natriuretic peptide,是心臟衰竭重要的生化指標。
  • ACEI/ARB: 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ACE) inhibitor/angiotensin-receptor blocker (ARB)
  • MRA: Mineralocorticoid receptor antagonist (MRA) 醛固酮拮抗劑
  • sacubitril/valsartan 商名 Entresto

Ref:

DAPA-HF (Dapagliflozin and Prevention of Adverse Outcomes in Heart Failure)

N Engl J Med 2019; 381:199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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